據傳,國家能源局已著手醞釀新一輪電力改革方案,并將提交發改委。
重組后的國家能源局目前正著手重啟此前停滯不前電力改革任務,據傳,國家能源局已著手醞釀新一輪電力改革方案,并將提交發改委。據悉,新方案將涉及電網交易權改革問題,并力推早前由電監會發起但一直實施艱難的直購電交易方式。電網企業目前都已密切關注最新一版電改草案的制定工作,就目前看來,電網公司大有“寧割地不交交易權”的意思。
國外的電網管理經驗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所謂的“管住中間”指的是管住電網的交易權。但在我國電網作為中游輸電環節卻擁有交易權,5家發電企業在上游形成競爭,電網選擇電價最低者收購;下游用電單位形成競爭,電網選擇出價最高者出售。有數據表明,下游用電單位的電價比發改委設定的電價平均高出20%0~30%。
此前,能源局在7月底已發布了一份被視為新一輪電改先行措施的文件,《關于當前開展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下放直購電的審批權,為一直以來推廣難的直購電掃除行政障礙,鼓勵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越過電網企業的交易權直接交易。據能源局官員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通知》這是對大用戶直購電的一個支持,涉及一次較小規模的電力改革。
所謂大用戶直購電工作,是指電廠和終端購電大用戶之間通過直接交易的形式協定購電量和購電價格,然后委托電網企業將協議電量由發電企業輸配終端購電大用戶,并另支付電網企業所承擔的輸配服務。
國家已經在《關于“十一五”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已強調過直購電工作,能源局在2009年接連發布《關于完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及《關于遼寧撫順鋁廠與發電企業開展電力直接交易試點有關事項的批復》文件,以推動直購電工作順利展開。
直購電最初由電監會倡導,但在現實推廣中遇到重重阻力。電監會在2010年擬上報12個省份為直購電方案的試點城市,但至今,只有遼寧、吉林、安徽、福建、廣東、江蘇、四川、山西以及剛剛在今年9月份加入進來的甘肅,總計9個省份正式獲得批復大用戶直接交易試點工作。
直購電意在打破電網企業獨家買賣的現象,為發電端與消費端直接搭建交易平臺。但目前直購電僅限于大的用電單位,所以它被視為分離電網交易權的試水措施。有一部學者認為,今后的電改方案應朝著分離電網交易權的方向進一步深化。
國務院研究室副司長范必此前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呼吁改進電力交易交易方式,“如實行直接交易,減少了中間環節,發電企業的銷售電價將會上升,自動實現煤電順價銷售;同時,工商企業用電成本將會出現下降,有利于減輕企業的電費負擔,增強競爭能力。”(中國能源網 李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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