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山西省晉中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切實解決煤礦及涉煤企業當前困難的實施意見》。
據悉,截至3月底,該市煤炭行業虧損面達到70%,虧損額為2.8億元。
晉中市政府要求,市、縣兩級煤銷公司與煤礦建立原煤收儲包銷機制。凡煤炭企業生產的熱值在3000大卡以上的原煤,由煤銷公司按當期市場價格與煤礦簽訂煤炭收購包銷合同。晉中市政府安排1000萬元煤炭收儲包銷融資貼息專項資金。
《意見》要求,晉中晉煤煤炭銷售公司應強化管理,減少中間環節,讓利煤礦及涉煤企業。貨款結算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5天,煤炭運輸由煤礦自主選擇。出省焦炭運銷服務費繼續執行緩繳政策,收繳標準相應下調。
今年已收繳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要在4月30日前全部退還煤炭企業。
晉中市政府還要求,市、縣兩級政府留成的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向煤炭企業轉型傾斜。晉中市政府將拿出500萬元作為專項獎勵資金,對支持煤企力度大的金融部門給予獎勵。
晉中市政府將清理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收費項目。凡違規收費項目一律沒收上繳市財政。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