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禪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發改和統計)就《禪城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獎勵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擬對禪城區2015-2016年度已建成并通過并網驗收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者和業主給予補助和獎勵。
《辦法》提出,在2015-2016年度禪城區已建成并通過并網驗收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者、各類建筑和構筑物業主可聯合申請一次性獎勵。
其中,按40萬元/兆瓦的標準對投資者進行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按2萬元/兆瓦對各類建筑和構筑物業主進行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此外,已享受國家“金太陽”和“光電建筑一體化”“民用建筑節能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投資補助的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者和業主,不再給予獎勵。
《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試行2年。之后的補助和獎勵標準另作規定。
該《辦法》正在征求市民意見,11月9日前市民可通過信函、電子郵箱、電話聯系三種方式提出意見。
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佛山市禪城區惠景三街38號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產業發展科”(郵政編碼:52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見”字樣;
電子郵件為cyk@chancheng.gov.cn;
聯系人霍泳燕,電話(0757)82340907。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