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資源稅改革對寧夏保護資源環境、引導產業結構、增強地方財力、規范稅費征收等多方面都起到了促進作用,尤其在煤炭企業“去產能”方面產生了顯著效果。今年上半年,寧夏煤炭產量3433萬噸,較去年同期減少357萬噸,下降9.4%,增速低于全國平均水平6個百分點。
2014年全區煤炭產量8560萬噸,煤炭工業增加值占全區工業增加值的21%,是寧夏主要支撐產業之一。2015年,寧夏原煤生產總量7975.8萬噸,同比下降6.86%,其中規模以上工業原煤產量7443.5萬噸,同比下降9.5%。煤炭產量增速低于全國平均水平6個百分點,占西北五省比重由上年的10.2%降至9.36%。進入2016年,全區原煤生產呈現持續下降、降幅逐步收窄的運行態勢。
有關專家解釋說,本次煤炭資源稅改革建立在不增加煤炭企業總體稅費負擔的基礎上,改革后寧夏煤企平均稅負僅增加了0.46個百分點。企業的開采成本相對穩定,煤炭企業資源稅在生產成本中所占比例明顯提高,成為生產成本的調節器,在價格波動中可以產生正向調節作用。在價格下行時,資源稅絕對額減少,企業成本減少;價格上行時則反之,還可以增加所得稅扣除,提高地方稅收在整個稅收中的比重。同時,不同規模類型企業稅負有升有降,不論對央企還是地方煤企,稅負都相對公平,有助于煤炭企業在更公平的環境中良性競爭。
本次資源稅改革還有一個顯著效應,就是有利于加快傳統資源型產業轉型升級。傳統資源型城市石嘴山市,作為寧夏煤炭主要產區,高耗能產業帶來的環境治理壓力大,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任務尤為突出。資源稅改革促進煤炭的節約使用,降低煤炭消耗,有利于石嘴山市加大環境治理力度、優化產量,推進產業結構調整,逐步淘汰落后產能。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