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利實施集團公司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工作部署,平穩有序分流安置關閉退出礦井職工,加快實現企業脫困發展,經河南能源化工集團公司首屆三次職代會第六次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后,集團化解煤炭過剩產能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實施方案正式印發施行。
《方案》指出,關閉退出礦井職工分流安置工作是促進企業提質增效和轉型發展的關鍵舉措,涉及職工切身利益,關系河南能源化工集團公司改革發展全局,要堅持依法依規與以人為本相結合,地方指導與退出單位主體責任相結合,統一組織與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相結合,積極推進與穩妥有序相結合的原則。目標任務上,集團公司計劃從2016年起,利用3年時間,分流安置在崗職工64667人,涉及退出煤炭產能2896萬噸,力爭在2018年全部職工實現妥善分流安置,企業實現脫困轉型和可持續發展。其中,2016年分流安置在崗職工24055人,涉及退出產能898萬噸。工作步驟上,在摸清擬關閉退出礦井機構設置、用工數量等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對職工分流安置方案和風險處置預案進行實化細化,根據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目標任務安排和時間節點,同步有序全面鋪開人員分流安置工作。
《方案》明確了職工分流安置的渠道。一是企業內部分流安置。企業采取協商薪酬、靈活工時等方式,穩定現有崗位,緩解職工分流壓力。關閉退出主體企業現有的經營性廠、店、公司,在資產債務清算前,在確保自負盈虧的前提下,繼續經營。鼓勵立足自身優勢,爭取相關政策,經營接續項目、相關產業或其他產業,實現轉型發展。集團公司新建、擴建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或正常生產經營單位需要增加人員的,應優先從關閉退出礦井待分流安置職工中調劑解決。關閉退出主體企業要建立職工安置服務中心,加強服務和引導。
二是對外勞務輸出和技術服務。要把走出去開展專業化、社會化服務作為幫助支持關閉退出礦井職工分流安置的著力點,制訂具體方案并盡快組織實施。各單位外包業務項目要優先安置關閉退出礦井職工。要利用人才、技術等優勢組織專業化團隊,采取受托承包等方式開辟行業內外市場。要發展新產品、新業態、新產業,在優化升級和拓展國內外市場中創造新的就業空間。鼓勵有組織地開展勞務輸出工作,積極參加各種再就業平臺和活動,引導職工拓寬就業渠道。
三是內部退養。對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再就業有困難的職工,經職工本人自愿、企業同意并簽訂協議后,可實行內部退養,由企業發放生活費并繳納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部分由職工繼續繳納,達到退休年齡時正式辦理退休手續。
四是自主創業。鼓勵關閉退出礦井職工自主創業,企業要積極與當地政府溝通,將自主創業人員納入當地就業創業政策扶持體系,幫助支持自主創業人員按規定享受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場地安排等政策扶持。
五是按照上級有關政策,促進當地企業加快將企業辦社會職能人員與資產一并移交地方管理。
六是對關閉退出礦井不宜實行市場就業的年老體弱、零就業家庭和困難職工等爭取優先通過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
七是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和工傷等特殊人員的安置,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處理勞動關系、支付經濟補償金、解決待遇問題。
《方案》指出,各法人單位是退出過剩產能職工分流安置工作責任主體單位,要摸清擬分流安置職工底數和就業需求等信息,建立目標責任配套考核體系,加強督促指導和責任追究,按照集團公司要求的目標和時間節點,創造條件,主動作為,確保按時或提前完成人員分流安置任務。要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加強對關閉退出礦井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的管理。要依法依規處理好勞動關系,加強職工社會保障銜接,切實保障職工權益。要加強同地方政府溝通,積極爭取轉崗培訓、創業扶助、社保減免緩等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保障措施上,集團公司成立關閉退出礦井職工分流安置工作領導小組,各煤業公司、區域公司和關閉退出礦井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加快推進各項工作。要積極爭取扶持政策資金,建立職工分流安置資金取得、審批和運用制度流程,保障職工分流安置需要。要建立健全責任分工體系、信訪制度和應急預案,依法依規、合情合理處理各類矛盾和問題。要建立困難職工幫扶機制,筑牢民生底線。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工會等作用,爭取廣大職工理解和支持,為各類職工順利分流安置營造好氛圍、創造好條件。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