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商所工業品事業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國產焦煤70%以上滿足交割質量,可以滿足交割需求。煤炭,尤其是焦煤的質量指標體系比較復雜,焦煤期貨的質量標準體系力求合理、簡潔,能夠體現焦煤的經濟價值。
他表示,焦煤質量指標體系主要包括三個組成部分,一是傳統上使用的現貨貿易指標,包括灰分、硫分、揮發分、膠質層最大厚度、粘結指數以及水分;二是巖相分析指標,該指標用以判斷焦煤是否是同一煤層的煤,還可以判斷出摻混的煤種以及摻混的比例,國內有條件的焦化企業和幾乎所有大型鋼廠都已經配備了巖相分析的儀器,對煤源進行煤巖分析;三是小焦爐實驗指標,在焦煤的指標中,膠質層最大厚度和粘結指數是描述粘結性的指標,而焦煤小焦爐實驗生成焦炭反應后強度指標可以更準確地對焦煤的結焦性進行有效檢測。
在焦煤質量指標設計過程中,如何平衡獨立焦化企業和大型鋼廠自有焦化廠的需求是合約設計中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通常,與獨立焦化企業相比,鋼鐵企業下屬的焦化企業一般對焦煤的質量要求偏高,由于獨立焦化企業對焦煤的市場化采購量大,且來源無保障,因此,焦煤合約首先要保障獨立焦化企業的需求,同時,在指標設計上,又能保證鋼鐵企業的最低質量要求,兼顧雙方。
“滿足大商所交割質量標準的肥煤也被納入可交割范圍,可作為替代品交割。”他表示,主要是由于焦煤和肥煤同屬于強粘結性煤種,二者可通過膠質層最大厚度指標來嚴格區分,考慮到揮發分在28%以下的肥煤屬于優質肥煤,價格甚至不低于焦煤,因此把這部分肥煤納入交割體系,不僅擴大可供交割量,還可以減少檢驗爭議,而且因近年肥煤價格高于焦煤,不設置升水,有利于鼓勵買方參與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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