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太原煤炭交易價格指數,是國內首個煤炭主產地價格指數,是反映產地煤炭價格水平及其變化情況的指數體系總稱。從2011年開始,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與相關研究機構合作,開展了煤炭價格指數研發工作。目前,指數研發工作已完成,并經過了一個階段的試運行,5月23日公開向社會發布。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指數研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國能源的基本結構決定了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主導地位,預計在未來相當長時間內,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仍將是主流能源。作為全國煤炭生產和調出大省,山西煤炭在全國能源戰略中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國成立以來,山西煤炭產量累計達130億噸,其中外調出省煤炭達90億噸,占全國生產總量的1/4以上,占全國省際間煤炭凈外調量的70%以上,其中具有稀缺性、不可替代性資源的煉焦煤和無煙煤產量和調出量,均居全國各省市區第一,山西還是全國優質電煤和噴吹煤的主要供應地。按照國家“十二五”煤炭工業發展規劃,未來山西將加快晉北動力煤、晉中煉焦煤、晉東無煙煤三大煤炭基地建設,繼續發揮能源基地的作用。
但長期以來,雖然山西煤炭為全國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然而面對跌宕起伏的煤炭市場,山西不但沒有與之地位相稱的話語權和定價權,而且總是成為市場變動風險的主要承擔者和煤炭價格的被動接受者。有鑒于此,研發具有產地特征的煤炭交易價格指數既是山西煤炭企業共同的聲音,也是煤炭市場的共同呼喚。
隨著交易中心的建設和發展, 目前已搭建了具有匯集信息、撮合交易、發現價格、規避風險、提供服務五大功能的煤炭現貨交易平臺,研發以產地集中交易為特征的煤炭價格指數成為可能。2012年2月23日交易中心煤炭現貨交易開市至今,煤炭現貨交易健康快速發展,市場化公開程度、價格集聚程度得到有效提升,價格發現功能初步顯現,進而為中國太原煤炭交易價格指數研發創造了有利的客觀條件。
二、指數研發的意義
國外煤炭價格指數最早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經過30多年的不斷運行完善,不僅已形成較為成熟的運行體系,而且個別指數已成為國際煤炭定價的主要參考依據。國內煤炭價格指數研發起步較晚,2006年才有第一個指數試行發布,目前影響較大的煤炭價格指數主要是2010年開始運行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它以中轉集散地為特征,主要反映動力煤價格水平及變化情況。中國太原煤炭交易價格指數的研發,將填補國內煤炭指數體系的空白,更具科學性、實用性和完整性。
中國太原煤炭交易價格指數作為國內首個煤炭主產地價格指數,完善了我國煤炭價格指數體系,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實際意義:一是有助于煤炭供需企業及時把握煤炭價格水平與變化趨勢,幫助交易商公平交易、合理定價;二是有助于我國煤炭價格與能源價格的研究與分析;三是有助于促進國內與國際煤炭市場的接軌,提高我國煤炭貿易話語權;四是有助于政府有關部門了解煤炭市場情況,為宏觀調控和指導提供參考。
因此,中國太原煤炭交易價格指數不僅是一個軟科學研究成果,而且分類反映了煤炭主產地市場運行動態,是擴大煤炭產地話語權與定價權的承載工具,并將逐步成為全國煤炭主產地交易價格的風向標。
三、指數研發概況
交易中心從2011年開始與相關研究機構合作組建課題組,開始煤炭交易價格指數的研發工作。
課題組結合分煤種情況,以煤炭發運站主流樣本產品作為采價樣本,將價格類型統一為車板價,并綜合考慮了山西各煤種儲量、產量和調出量情況、山西煉焦煤和無煙煤的稀缺性以及噴吹煤的特殊性等因素,共設置了一個綜合價格指數和四個分煤種交易價格指數。其中四個分煤種交易價格指數依次為中國太原動力煤交易價格指數、中國太原煉焦煤交易價格指數、中國太原噴吹煤交易價格指數和中國太原化工煤交易價格指數。為滿足煤炭產運需各方需要,同期發布以下代表規格品加權平均價:動力煤Q5500、主焦煤S≤1、主焦煤1
為建立涉及面廣、代表性強、連續性好的采價樣本體系,課題組先期在山西省范圍內選取了69個發運量大、發運穩定的發煤站,挑選資源儲量大、產銷量大、生產穩定的生產單位的樣本產品為采價樣本,最終確定了144個采價樣本,并依據采價點發運量確定了采價樣本權重。
在廣泛征求生產商、交易商、各方用戶、煤炭領域專家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選定2008年1月為指數基期。此前煤炭供求平衡,產地煤價相對穩定,適合作為基期數加以對比。目前指數每周一期,自2012年10月29日至12月3日已試運行6期,通過跟蹤對比專業媒體價格信息、山西主要煤炭企業價格、環渤海煤炭價格指數及中國煤炭價格指數,中國太原煤炭交易價格指數總體上客觀、及時地反映了各報告期山西產地分煤種市場價格變化情況,與價格實際變化趨勢相吻合。同期發布的指數周評,簡要說明了山西主產地代表產品價格水平及其變化情況。
在指數研發取得階段性成果后,課題組聘請了國家相關部門和研究機構的煤炭經濟及交易領域專家對指數研發方案進行了充分論證。針對專家學者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課題組進一步對指數采樣點、樣本點權重、數學模型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
隨著中國太原煤炭交易價格指數的發布和不斷優化完善,今后采價點將逐步擴展到全國其他煤炭主產地,調整樣本點權重,擴大指數應用范圍,進一步提升指數影響力。
四、指數的生成與發布
為保證指數研發順利進行,課題組下設研發組、采價組、評析發布組,分別負責指數研發、編制與發布的相關工作。研發組由交易中心信息中心、技術中心與相關合作研究機構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采價點的選取、樣本基期與權重的設定、指數模型的建立與完善、指數的計算等工作;采價組由交易中心調度室、信息中心與所有采價點采價員組成,主要負責各采價點價格數據的收集整理和匯總等工作,并保證數據的及時性和真實性;評析發布組由交易中心信息中心與相關合作研究機構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指數的生成、送審和發布等工作,并保證指數按規定流程及時發布。
為確保指數的公允性和權威性,交易中心擬專門成立指數發布審查委員會,成員由國家相關部門及研究機構、山西省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省內主要煤炭企業、省內外主要煤炭消費企業和交易中心主要業務部門的有關專家領導組成。在每期指數發布前,由審查委員對擬發布內容進行嚴格審查,避免人為因素對指數的干擾 ,以確保指數樣本數據的及時和真實,進而確保指數的嚴肅性、公允性和權威性。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