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海洋局發布的《中國海洋經濟發展報告(2013)》(以下簡稱《報告》)在全面回顧我國海洋經濟發展不同歷史階段的基礎上,對我國海洋經濟未來發展的巨大潛力進行了評估。《報告》在給我們提供大量分析結果的同時,也帶來對我國海洋經濟發展預期的一些反思。
海洋經濟戰略逐步形成
盡管世界經濟格局風云變幻,我國的經濟發展在持續改革與開放背景下仍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而世界經濟發展的歷史經驗從正反兩方面證明,健康的國家經濟機體與開放的沿海及海外經濟發展是相互正向促進的。我國30多年來的經濟發展歷史也是經濟向海發展和開放的歷史。
20世紀80年代中期,我國的海洋開發及海洋經濟發展戰略開始醞釀,90年代的沿海經濟特區和開放城市建設,推動了沿海經濟和海外經濟貿易的迅速發展。2003年國務院印發《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綱要》,第一次提出了建設海洋經濟建設的戰略藍圖。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進一步提出:“強化海洋意識,維護海洋權益,保護海洋生態,開發海洋資源,實施海洋綜合管理,促進海洋經濟發展。”2010年10月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了詳細的海洋經濟發展戰略建議。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報告更將海洋經濟發展與海洋強國建設聯系在了一起。
與此相伴隨,海洋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穩步提升。據國家海洋局歷年海洋經濟公報數據,1996年我國主要海洋產業總產值達2855.22億元,比上年增長10.5%,占全國國內生產總值的1.9%;2006年全國海洋生產總值約2.1萬億元,比上年增長13.97%,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10.01%;2012年全國海洋生產總值超過5萬億元,比“十五”末翻了一番多。海洋生產總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9.6%。僅從簡單的我國海洋經濟增長過程回顧,《報告》預測的2030年海洋生產總值占比超過15%,是一個可以接受的合理預期。
經濟升級受制于深層矛盾
與世界海洋強國海洋經濟發展戰略與政策相比,我國的海洋經濟發展存在諸多矛盾。
第一,依然缺乏海洋經濟發展戰略頂層設計,已有的沿海經濟戰略升級屬于“歸納式”各區戰略疊加,還缺乏明晰的海洋開發與保護、海洋與陸地經濟統籌、國內與國際關系協調的海洋經濟發展與布局戰略安排。
第二,我國基于各省區海洋發展戰略的開發活動,過度集中于海岸帶和近海海域。沿海省區陸地粗放經濟開發模式的海向延伸,已造成海岸帶開發過度擁擠與近海環境質量下降,而專屬經濟區及深海和遠海的開發能力有待提高。
第三,海洋傳統產業的領軍企業及產業集群在全球經濟競爭中處于被邊緣化或低端化的狀態,產業升級面臨風險和困難。
第四,我國海洋經濟發展需要處理與周邊國家的國際關系。海洋問題爭端使得海洋開發戰略推進面臨空前挑戰,也使得海洋開發更肩負維護海洋權益的艱巨使命。
深海油氣產業備受期待
盡管深海經濟甚至深海產業的概念備受矚目,但是真正已經走向商業化的深海開發活動十分有限,而深海石油開發是其中值得關注的深海產業之一。
美國在海外和海上開采的石油遠高于本土陸地開采量,其中相當多部分來自深海開采,而海洋石油開采也成為其金融危機背景下拉動就業和經濟增長的重要產業。
2010年BP公司所屬“深水地平線”平臺發生溢油事故后,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開始限制海洋石油過度開采,尤其是為相關企業設立更高的海洋環境災害防治和應急救災標準。這使得涉海油氣產業的發展面臨著更大的技術開發與產業集成能力的挑戰。
我國深海石油開發才進入起步階段,在深海勘探、開發和環境保護方面還缺乏技術與產業系統集成的豐富經驗。但是,我國近海油氣開發已經出現過度現象,并且已有的溢油事故造成了較大的負面影響,這客觀上要求我國海洋油氣業要走向深海和遠海。
同時,位于我國主張管轄海域的有關深海盆地擁有巨大的海洋油氣儲藏量,深海油氣勘探和開發也是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的具體體現。因此,我國的深海油氣資源開發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將為我國其他深海產業群發展起到帶動和示范效應。(作者:劉曙光,為中國海洋大學經濟學院、海洋發展研究院教授)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