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以來,江西省在建農村水電站在施工過程中連續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會昌縣禾坑口水電站在6月8日排架施工事故中4人死亡、3人受傷,遂川縣高倚四級水電站在8月13日隧洞支護施工事故中4人死亡、1人受傷。
為此,江西省水利廳日前下發通知,暫停全省所有在建農村水電站施工,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
通知稱,自即日起,江西省所有在建農村水電站全部暫停施工,由項目法人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徹底整改,并按江西省水利廳贛水安監字〔2013〕35號文件要求填報有關檢查表格。
通知要求,項目法人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部第26號令)組織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按部令第九、二十三條要求編制),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水行政主管部門收到措施方案后,在5日內組織技術專家現場核查,認為方案存在缺陷的不予備案,同意備案后,方可由監理單位重新下發復工令。其中,裝機容量在5000千瓦及以上的在建農村水電站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一式三份報江西省水利廳備案,5000千瓦以下的報設區市水利(水務)局備案。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