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 English | 網站地圖
新能源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
為鼓勵利用太陽能發電,促進相關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批示精神,現將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請遵照執行。
責任編輯: 張磊
標簽:光伏,增值稅
關于我們 | 會務服務 | 咨詢服務 | 誠聘英才 | 相關法律 | 會員注冊 | 網站地圖 | 合作伙伴 | 友情鏈接
Copyright © 1999-2026 北京中能網訊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蜂窩8號中雅大廈A座14層 郵政編碼:100038
電話:010-51915010,30 傳真:010-51915237
支持單位: 中國企業投資協會|中國動力工程學會| 中國電機工程學會|中國城市燃氣協會 承辦單位:北京中能網訊咨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