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財政部網站發布消息,決定進一步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率。從2014年起,國有獨資企業應交利潤收取比率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具體而言,國有獨資企業利潤上繳比率分成五類。第一類僅中國煙草總公司1家,上繳比率提高到25%。
第二類主要為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壟斷經營行業,包括中石油、國家電網、神華等14家企業,上繳比率提高到20%。
第三類包括鋼鐵、汽車、運輸、其他資源行業等,如中鋁、五礦、南車、遠洋、中糧等70家企業,上繳比率提高到15%。
第四類包括軍工、航天航空、部委所屬的科研院所等23家企業,如中國航天科技集團、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等,提高到10%。
第五類為中儲糧和中儲棉2家公司,利潤上繳比率為5%。
2013年2月國務院通過《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該意見要求在“十二五”期間,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率,再提高5個百分點左右。財政部此次發文,是對上述《意見》的落實。
目前的分類架構基本保持了2007年的模式,實行專賣制度的煙草行業及電信、電力、石化等壟斷經營的行業上繳比率相對較高。
2007年國務院頒布《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國有企業開始恢復上繳利潤。當年方案按“適度、從低”原則,分三檔上繳:石油石化、電信、煤炭等行業適用的最高比率為10%,其他多適用5%,還有部分國企3年內可暫時不上繳。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