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湘煤集團黑金時代股份公司下發《關于2014年原煤生產企業負責人基本年薪與經濟效益掛鉤考核發放的通知》。2014年,該公司各原煤生產企業法人代表的基本年薪標準由10萬元降為8萬元,平均每個月的基薪為6667元;從6月1日起,各原煤生產企業法人代表每月的基薪與當月預算利潤完成情況掛鉤考核發放。
根據規定,各原煤生產企業法人代表當月完成或超額完成當月預算利潤的,其法人代表當月基薪按6667元標準發放;當月沒有完成預算利潤的,基薪發放數=6667元×(當月實際完成利潤值/當月利潤預算值),最低可降至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265元)。
在按月考核的同時,該公司還將在年底對各單位進行累計考核。如各原煤生產企業法人在年底累計考核時,經審計沒有完成累計預算利潤的,將根據累計完成情況,收回多發的基薪。連續3個月沒有完成當月預算利潤的單位,該公司總經理將對其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分管副職對其單位相應分管副職人員進行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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