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柬埔寨籍貨輪順利靠泊威海新港碼頭。這是《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后,威海檢驗檢疫局受理報檢檢驗的第一船進口商品煤。
現場登輪后,威海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對貨物表面實施檢疫驗,在卸貨過程中,工作人員在監督取樣的同時進行放射性檢測、外來夾雜物檢驗和檢疫工作。最終,該批貨物未被檢出外來夾雜物,未發現疫情。
據悉,2015年1月1日起,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將依法對進口商品煤的環保項目實施法定檢驗監管。根據辦法,檢驗檢疫部門在受理進口商品煤報檢時,除一般報檢所需材料外,還要求收貨人提供進口商品煤種類、消費地、運距的情況說明和進口商品煤標識;進口商品煤的檢驗內容包括放射性、外來夾雜物、《辦法》規定的環保項目等。
2014年,威海檢驗檢疫局共檢驗進口煤炭212批,鑒定重量76.7萬噸,貨值4809.9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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