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推進清費立稅、減輕企業負擔。按照國務院部署,從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國將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由省級政府在規定幅度內確定。
目前我國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已全面實施,實行煤炭資源稅改革,完善資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能讓資源地區受益,推進區域協調發展。
從價計征,即以課稅對象的自然數量與單位價格的乘積為計稅依據,按這種方法計征的稅種稱從價稅。如中國產品稅的計稅依據為產品銷售收入,即產品的銷售數量與單位銷售價格的乘積。
實行從價計征有助于緩解主要資源品目高價格與低稅負之間的矛盾。我國油、氣資源相對集中在經濟欠發達的中西部地區,實行從價計征使資源稅收入與產品價格掛鉤,有利于保障地方財政收入,統籌區域協調發展。







